引言
翻译标准不仅是衡量译文质量的尺度,也是从事翻译要努力达到的目标。然而,针对翻译的标准,历来是众说纷纭, 使人难于选择。那么,是否存在一条可以被普遍认可和接受的翻译标准呢?这是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。
1.中外翻译理论
至今为止,中外翻译理论对于翻译原则、翻译标准、翻译方法等问题都进行过彼此相似的探讨,并且都对各自的翻译实践活动产生了重要的影响。西方翻译理论始祖为罗马帝国时期的西塞罗。公元前46年,他撰写了《论演说术》一文,在该文中他提出了“不要逐字翻译”,被后人奉为经典。被当今西方翻译学界称为“译学之父”的圣哲罗姆,主张“世俗文学翻译用意译,圣经翻译用直译”。其次还有法国翻译家艾蒂安•多莱的五条翻译原则,马丁•路德的七条细则,前苏联费道罗夫的“等值论”,美国奈达的“等效论”等等,这些翻译思想,都在各自的翻译体系中产生过十分重要的历史作用。中国古代的翻译主要是佛经的翻译,在翻译过程中,人们总结形成了一些翻译思想和原则。中国翻译理论的开篇为东汉末年的《法句经序》,在该文中支谦首开中国翻译理论先河,提出了其“因循本旨”、“不加文饰”、“当今易晓”、“实宜径达”的翻译思想,除此之外,支谦还讲究文丽简约。东晋影响深远的翻译家释道安提出了“五失三不易”的主张, 认为“经之巧质,有自来矣。难传事不尽,乃译人之咎耳”,强调主体功能的发挥[2]36-38。鸠摩罗什的翻译思想是“以信为 本”,他强调翻译必须如实传达原作的文体,在“信”的基础 上追求“美”,使译文达到信和美的和谐统一。严复是我国近代翻译史上学贯中西、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翻译家,他旗帜鲜明地提出了“信、达、雅”的翻译标准。他主张的“信”是意义不倍(背)本文,“达”是不拘泥于原文形式, 尽译文语言的能事以求原意明显,为“达”也是为“信”,两者是统一的。对于严复提出的“雅”,我们要以历史的角度去看。严复是以一位桐城派古文大师的美学观点来要求自己的译文文字的。桐城派古文学原则有两个字:“雅洁”。他在《天演论》译例言中写道:“……实则精理微言,用汉以前的字法、句法,则为达易;用近世利俗文字,则求达难。往往抑义就词,毫厘千里。审择于斯二者之间,夫固有所不得已也, 岂钓奇哉!”可见,他的“雅”正是为“达”。他认为:“理之精者不能载以粗犷之词,情之正者不可以鄙倍之气。”只有精美的译文才能藏之名山而不朽(“慕藏山不朽之名誉”)。中国近现代翻译理论,除了严复的“信达雅”之外,还有梁启超的“通学、通文”观,鲁迅的“易解、丰姿”双标准和“翻译与创作并重”的思想,林语堂的“达意传神论”等等。这些翻译大师根据自己的切身体验和智慧感悟,提出了各自的翻译标准,为我国翻译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。
2.翻译标准的统一
纵观中外翻译理论,笔者认为,翻译的标准应统一于“信达雅”。这是由“信达雅”标准的客观条件所决定的。
2. 1“信达雅”具有箴言化特征
按照中国的民族文化特征,特别是思维方式和文化传统,原则也好,主张也好,思想也好,都要尽可能箴言化(aphorization, canoni-zation)。所谓箴言化,即直指事物的本 质,既简明如神谕,又朴素如常识;既朗朗上口,又字字珠玑; 既便于记诵,又便于力行。信达雅不管是用中文表示还是用英文(Faithfulness, Expressiveness and Elegance)表示,都具有箴言化特征。泰特勒的“三条原则”以及支谦的“因循本旨,不加文饰;当今易晓,实宜径达;美言”,虽与“信达雅”在意义上惊人地相似,但都无法与“信达雅”的箴言化相比。
“信达雅”三字理论的提出,继往开来,言简意赅,意义重大,影响深远。梁启超说:“近人严复,标信、达、雅三义,可谓知言。”郁达夫甚至说:“信、达、雅的三字,是翻译界的金科玉律,尽人皆知。”[周作人也说:“信达雅三者为译书不刊的典则,至今悬之国门无人能损益一字,其权威是已经确定了的。”
2. 2“信达雅”具有高层级性
翻译标准是一种翻译思想的具体体现,而翻译思想是高屋建瓴的语际转换规律揭示,这种揭示不是对个别局部的解释,而是对无数局部的其时的剖析和汇集以及历时的提升,具有很强的概括力,即高层级性。“信达雅”浓缩了各种翻译标准的内核,因此它具有高层级性的特征。中外翻译大师根据自己所从事的翻译体系提出的翻译理论,各有见地,各有主张,但各位大师的理论都具有共同的内核,其一,译文要忠实于原文,包括忠实于原文的内容,忠实于原文的风格;其二,译文要通顺畅达;其三,译文应该“雅”。在“信”的前提下,能雅则雅。虽然严复的“雅”与当今人们理解的“雅”有差别,但信达雅作为一个整体的翻译标准,雅是不能被排斥在外的。并非每个翻译标准都包含信达雅,但信达雅却包含了每种翻译标准的主要内容和关键信息。因此,可以说“信达雅”是各种翻译标准的基本内核。高屋建瓴的思想概括通常是超文化、超历史、超民族意识的。信达雅的高层级性,使之具有普遍的指导性。“信达雅”思想常散见于古今中西译论家的见解中,例如Steiner于1975年提出来的“四字箴言”( trust, aggression, import and compensation)就在形式和内容上就与之有许多相通之处。而法国多莱的五原则,德国马丁•路德的七条细则,英国德莱顿的三分法,中国古代《法句经序》直到现代的各种翻译理论都无不被“信达雅”所包含。
3.翻译标准面临的挑战主张“信”,是包括“信达雅”在内中外一切翻译标准的基本要求。然而,进入信息时代,译文由“忠于原作者”向“对读者负责”转变,“信”的传统观念受到了严重的挑战。20世纪80年代以前,需要翻译的作品多为文学作品、人文社科学术著作、科技资料以及宗教宣传品等,这些翻译要求准确、传神,“忠于原作者”,译者主要要向作者和原文负责。进入信息社会以后,商业文件、产品宣传资料、新闻、法律、金融等方面的实用性文件翻译的数量迅速增加,翻译的目的是使读者尽可能多地吸收信息,原作者和原文的重要性正在下降,译者的职责是顺应读者的要求,对“委托人”负责,即对译文的使用者负责,使译文读者受益。翻译内容的改变造成译者态度取向即效忠的改变。例如,翻译一份广告文稿或公关用的新闻稿,要达到宣传效果;翻译一段外电供电视新闻节目主持宣读,要多吸引观众增加收视率;翻译一本书,要销路可观。于是,翻译工作的成败,在很大程度上以能否达到这种期望来衡量。这种翻译原则的变化,导致了对传统翻译标准的质疑,对“信达雅”的翻译标准提出了新的挑战。
结语
翻译标准是翻译实践工作者的工作原则和目标,指引着翻译行为的方向。然而,太多的翻译标准,往往会使人无所适从,信达雅能统一各种翻译标准,并为广大翻译工作者所接受。但是,随着时代的变迁,翻译效忠对象的变化、翻译对象的多样化以及翻译方式的改变,使这个翻译标准面临新的挑战。如何适应这些变化,是翻译标准急需解决的新课题。
(作者:刘 扬,王佳娣 资料来源:湘潭大学学报)

